這是6個多小時前發生的事情,那時,我人坐在台北車站南一門出口處那裡的花檯上,一手拿麥香紅茶、一手拿葡萄乾土司,一邊吃著一邊等人。
之後,一位大約16、17歲左右,穿著黑色T-shirt,理著短髮、帶著耳環的女生向我走過來,走到我面前後,對方從背包裡面掏出一組造型花俏的對筆,對我說:「嗨,大哥,希望你能夠買下這對筆。」然後又說了一堆話,大意是你所購買這組對筆的錢會用在愛心方面。
我面無表情地看著對方,不帶任何情緒、一字一字清楚地說:「我、不、需、要。」同時在心裡OS起來:「不要叫我大哥,我不當大哥已經很久了,自從我家小公主掌管領域裡的一隻蚱蜢的阿公的死對頭的鄰居的幼時玩伴全家被小公主當做獵物吃掉後,我就再也不當大哥了。還有,愛心?那是什麼?可以吃嗎?好吃嗎?」
看我不為所動後,對方直接把那組對筆塞到我拿麥香紅茶的手裡面,用更熱情的口吻說「大哥,希望你能購買。」接著又巴拉巴拉地扯了一堆話。
這一次,我的OS更大聲了:「喔幹,我坐在這裡吃麵包也不行?你一定要破壞我原本的好心情就對了,都已經說我不需要了你還硬要推銷給我,這什麼跟什麼啊?更不要說你不只推銷技巧不及格,
還沒有臉蛋身材,那些也就算了,全身上下一付小太妹的模樣,不要說我對你推銷的東西沒有需要,就算我想花錢,也不會掏錢跟你買。」我一邊OS一邊將她塞到我手裡的筆放在花檯上,然後面無表情地再重覆剛剛說的那句話:
「我、不、需、要。」(OS:所以麻煩你快點帶著你的東西滾出我的視線範圍內,感謝合作)
第二次聽到我說這句話,對方臉色頓時暗下來,將那組對筆拿起來,咒罵了我一句話後,離開去找尋其他目標了。
由於聽到對方的咒罵而很不快的我(我是招誰惹誰了啊?Orz)只得一邊感嘆原本的好心情被破壞殆盡、一邊走回光線明亮的車站大廳裡。
「算了,就當做等人時發生的小小插曲吧。」